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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妇联系统4个集体、6名个人获全国表彰
时间:2022-1-17 9:14:29 来源: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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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授予150个集体“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100名个人“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称号;100名个人“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其中,北京市妇联系统4个集体、6名个人榜上有名。
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西城区妇联、海淀区西北旺镇妇联、丰台区新村街道怡海花园社区妇联、房山区大石窝镇王家磨村妇联
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刘 晶 门头沟区龙泉镇水闸西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赵 红 石景山区老山街道老山东里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伊 然(蒙古族) 昌平区龙泽园街道龙泽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徐桂敏 平谷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李 囡 顺义区妇联宣传部部长、一级主任科员
杨 怡(回族)东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区妇联儿童部部长
这次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是近年来北京市妇联系统的优秀代表。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希望市妇联系统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为首都妇女事业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编辑:l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