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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妇联、区司法局联合启动“巾帼维权”法制宣传月活动

时间:2012-2-29 17:29:01   来源:门头沟区妇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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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巾帼维权主题宣传月”启动仪式


基层妇联干部领取法制宣传材料
 
  29日,门头沟区妇联、区司法局联合启动“巾帼维权”主题宣传月活动,市妇联副局级巡视员王淑存,区常务副区长陈国才,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丁勇,市妇联权益部部长李静参加会议。区司法局局长吕玉宝在起动式上宣读了门头沟区巾帼维权主题宣传月活动通知,区法院妇委会主任杨丽娟宣读倡议书,大峪街道黑山东区社区妇联主席刘永婷、龙泉镇司法所副所长陈琪发言。启动式由区妇联主席李彩霞主持。仪式后,北京大学法学教授作了巾帼维权主题报告。
  王淑存同志对门头沟区妇女维权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联合维权的力度,妇联组织要加强与有关单位、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整合各方资源,共同做好妇女维权工作;二要进一步加大妇女自我维权的力度,妇联组织要做好维权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妇联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按照合理合法的渠道反映诉求,不断增强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三要进一步强化服务,主动作为,增强维权工作实绩实效。要不断拓展维权阵地建设,认真倾听妇女群众的诉求和心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维权服务的针对性。
  丁勇同志在讲话中要求:一要加强巾帼维权主题宣传服务的组织领导。要针对广大妇女的所需所求,加强对社区居民、农村妇女及女性农民工、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和维权服务,让每一个家庭成员都有机会学习法律,懂得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推进妇女的发展和维权工作。二要选好内容,创新形式,提高活动的实效性。学习宣传的内容主要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等为主,引导妇女合理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提高她们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三要培树典型、榜样引路,扩大活动的辐射面。在活动中要注重发现和培养典型,并做好典型的宣传工作,发挥典型的影响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家庭要给予表扬,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带动全局的工作格局。
  根据安排,主题宣传月活动期间,将组织巾帼志愿者、社会治安志愿者、普法讲师团讲师等,采取举办专栏、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广场文艺、专题展览、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送法律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宣传活动。同时,将充分发挥12338妇女维权热线、148法律服务热线、110反家暴报警中心、“姐妹驿站”及“妇女之家”等维权阵地的服务功能,集中开展法律咨询指导、心理情绪疏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等贴心服务。
编辑:aly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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