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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妇联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5-3-27 15:39:18   来源:大兴区妇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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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3月26日下午,大兴区妇联在区妇儿中心召开妇联系统学习交流会,区妇联领导、各部室负责人及各镇、街道妇联主席参加了学习。

  会上,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相关精神,妇联主席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了热烈讨论,交流了学习体会,有的表示要倍加珍惜中央对群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发挥妇联组织独特的优势;有的表示将依托“妇女之家”,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为切入点,将妇联工作重心放在家庭,培育良好家风,促进家庭和谐;有的表示要发挥“联”字优势,积极整合资源,为妇女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区妇联就学习《意见》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掀起学习高潮,在学习上下功夫。要深刻领会和把握《意见》提出的新观点、新举措和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改革创新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内化于心,外化与行。二是多种形式宣传,在宣传上下功夫。通过大兴区妇联网、微信、基层“妇女之家”以及“卫星数字妇女之家”平台等形式将《意见》精神传达给基层广大妇女群众。三是指导具体工作,在落实上下功夫。要准确把握党对群团组织在新形势下发挥作用的新要求新期待,认真梳理妇联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组织动员妇女、教育引导妇女、联系服务妇女、维权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同时要进一步创新妇联组织思维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扩大覆盖面,增强吸引力凝聚力,提高干部能力素质,在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群众中更好地彰显妇联组织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编辑:aly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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