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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私密接待室”
时间:2008-11-7 0:00:00 来源:丰台区妇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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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丰台区妇联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服务质量,满足当事人的隐私需求,近日,丰台区法援中心设立了法律援助“私密接待室”,主要用于接待因家庭暴力受害的妇女、未成年人等当事人,体现了法律援助人性化服务。
“私密接待室”采取“以受援人为中心”的工作原则,精心选派专业性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专人负责“私密接待室”的接待工作。对于当事人为妇女的,指定女工作人员接待;在指派案件时,优先照顾当事人的隐私需求,受援人为妇女的案件,指派女律师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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