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妇联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妇女委员会建设指导意见 进一步推进妇女组织规范建设
时间:2017-5-4 9:23:00 来源:东城区妇联 点击: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北京市妇联改革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组织,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工作科学发展,东城区妇联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组织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妇女委员会建设做出全面部署,通过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组织机制、明确职责任务,进一步扩大妇女组织的工作覆盖、组织覆盖和服务覆盖。
一、明晰分类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化。《意见》就加强和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具体要求等一系列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首次明确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组织的分类管理,对党政机关、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关下属企业单位的妇女组织机构建设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从组织体系层面,进一步理顺了妇联与机关妇委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区妇联主管社会组织的关系,形成了东城区妇联组织框架图,避免了组织覆盖不够与重复建立组织的问题,为深入推进妇女组织覆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规范换届选举,组织运行机制更加规范化。《意见》从领导机制、组织机制两方面着手,明确了机关妇委会、妇工委的领导班子构成和按期换届选举的要求,规定了机关妇委会、妇工委主任应由政治思想过硬、组织能力强、热爱妇女工作、有较高群众威信的班子成员中的女性领导担任,并就换届选举的前期准备、请示报告、组织选举和呈报备案四个阶段进行了详细的步骤说明,使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组织运行更加规范有序,有据可循。
三、明确职责任务,组织目标内容更加具体化。《意见》结合妇女组织职能和妇女工作需求,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妇委会的职责任务,要求重点开展巾帼建功、文明家庭创建、维护好女职工合法权益、宣传引领、女性人才培养、女职工服务、制度建设等7 大工作任务,切实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工作创新发展,不断提高妇女组织服务妇女群众、服务中心工作的水平。
四、强化有关保障,组织管理工作更加有效化。做好妇女工作不仅靠妇联,更要依靠各级党委政府。《意见》强调要以“党建带妇建”为原则,各单位党委(党组)将妇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整体部局,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妇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妇女工作和妇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并为妇女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支持。同时,各机关妇委会(妇女小组)、妇工委要定期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工作,主动争取支持和帮助,紧紧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和部门、行业、系统的业务工作积极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各项活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水平。
下一步,依托东城区党建主体责任考核,东城区妇联将进一步加大对机关妇女工作的考核力度,推动机关妇女工作更加具有活力和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