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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动态2008-4: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的通知》精

时间:2008-7-17 0:00:00   来源: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秘书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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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秘书处

    5月20日下午,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和首都文明办共同邀请了部分专家就如何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行座谈。首都文明办副主任滕毅,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首都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处长周大庆,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秘书长、市妇联儿童部部长陈银亭出席座谈会。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副秘书长常京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关鸿羽、孙云晓,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理事王小萍、周永琴以及市家庭教育研究会会员王红应邀参加座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到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于今年3月21日下发《通知》,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在广大未成年人中长期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首都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市妇联于3月31日转发《通知》,要求在全市切实贯彻执行《通知》精神。4月3日,首都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市妇联联合举办了北京市“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启动式。
      道德实践活动的核心是把未成年人思想品德建设具体为看得见的、可以衡量评价的道德行为,从具体的小事做起,坚持不懈,养成习惯。召开此次研讨会旨在请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各位专家出谋划策,商讨确定哪些行为、以何种方式帮助未成年人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尤其是道德行为习惯,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孙云晓说,要把《通知》精神落到实处,就一定要有科学的制度,好习惯是训练、坚持出来的,不是号召出来的。习惯的培养是由被动到主动,再到自动的过程。习惯的培养有五个步骤:一是提高认识,产生兴趣;二是明确标准;三是持久的训练;四是及时评估;五是形成环境。孙云晓特别强调了习惯训练中评估的重要,同时他也指出,习惯的培养是双刃剑,不要让习惯的培养成为奴役儿童的过程。
      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关鸿羽认为:习惯的特点就是不需要别人监督,也会自动行为;培养习惯最重要的是要解决知行脱节;培养习惯的方法是训练和榜样化;行为习惯的养成过程是由被动性?D?D自发性?D?D自觉性?D?D自动化。
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理事王小萍介绍了东四五条幼儿园培养幼儿生存、生活、友爱等行为习惯的良好做法。
      市家庭教育研究会会员王红说,教育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三结合,必须形成合力。习惯有个长期养成的过程,要把习惯培养和良好性格培养相结合,要把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相结合。
      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副秘书长常京娥说:此次贯彻《通知》精神,一是要有特色,要做实,训练的行为应该是对孩子一生很重要的,作为人的文明素质反映出来的;二是要有主题,主题就是道德习惯。她认为,比起初中阶段,高中阶段的行为习惯的培养是带有纠正性的。
      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理事周永琴建议要把孩子作为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的主体,实施过程中可以发动学生讨论培养哪些习惯,如何培养。
      与会人员认为以下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讨:一是培养习惯仅仅选定道德习惯,还是可以扩大到行为习惯;二是培养习惯是统一提出主题、分阶段号召,还是充分发挥未成年人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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