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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家庭教育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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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市 妇 女 联 合 会


共  青 团 北 京 市 委  员 会


北 京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北  京  市  民  政 局


京妇发〔2007〕10号

关于颁布《北京市“十一五”时期


家庭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妇联、文明办、团委、教委、民政局、卫生局:
    现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家庭教育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划》的要求,严格按照各自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狠抓落实,保证《规划》设定的目标得以实现,推动北京市家庭教育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 京 市 民 政 局

 


                                   2007年5月27日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家庭教育工作规划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家庭教育工作对构建和谐家庭、和谐校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精神,依据全国妇联《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和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结合北京市家庭教育工作的实际,制定《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家庭教育工作规划》。  
  一、前言
  “十五”期间,北京市的家庭教育工作以建立长效机制、增强教育实效为目标,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的“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教育活动,整合优势资源,扎扎实实地推进家庭教育“十百计划”。经过几年不懈地努力与实践,首都家庭教育工作的有效载体已经初步形成;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成果丰硕;家庭教育的指导范围不断拓宽;家庭教育的指导队伍不断壮大;家庭教育的工作网络日趋完善;家长学校的机制建设逐渐规范;家庭教育的实效显著提高。
但是,“十五”时期的家庭教育工作也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国际国内形势的快速变化使家庭教育随时面临着新情况和新问题;受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而出现的家庭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性;一些家长教育观念偏颇、教育方式不良、教育能力缺乏的问题依然存在;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家庭、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单亲家庭、贫困家庭等特殊家庭的子女教育问题日益凸现;专职家庭教育工作者队伍相对薄弱;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相对滞后;家庭教育指导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尚有缺陷等等。
  “十一五”时期,北京市的家庭教育工作要在巩固“十五”期间家庭教育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水平,使家庭教育在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进程中,在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家庭教育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家庭教育的要求和目标,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切实体现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新理念,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指导家庭教育工作,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总体目标
  到2010年,北京市家庭教育工作的总目标是:使广大家长的家庭教育素质获得切实提高,促进儿童获得科学的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创新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各个地区和不同层面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网络,使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建立具有首都特色的现代家庭教育理论体系和教学体系,推动研究成果为现实服务,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指导者的专业化水平,推进家庭教育的立法进程,使家庭教育工作走上科学化、社会化、法制化轨道,与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相适应,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
目标1:全面提高家长素质。教育和引导家长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提高家长履行自身职责、实施家庭保护的自觉性。
――使绝大多数家长接受到家庭教育知识的培训。
――创建和谐家庭。
――加强农村的家庭教育指导。
――重视特殊群体的家庭教育。
策略措施
1.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使98%的家长知晓三法的基本内容。大力宣传《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等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增强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履行自身职责、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意识。
2.在中小学校中落实《北京市中小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在社区中以“社区儿童德育中心”和“母亲课堂”为载体,普遍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推进《家长教育行为规范》的实施,深化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的“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等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拓展家长获取家庭教育知识的渠道,经营好“北京市家庭教育网”,充分搭建家长获取家庭教育知识的平台,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3.把创建和谐家庭与创建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等有机结合起来,改善亲子关系,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倡导家长作表率、知行统一,倡导家长自我教育和儿童参与,提高家庭成员的道德素质,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的家庭教育工作,以城乡结对、城市带动农村、帮助农村等方式,依托农村学校,结合农村实际,推动农村家庭教育工作的发展,推动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
5.加强对进城流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家长以及单亲家庭、贫困家庭、教育困难家庭以及住有孤残儿童的寄养家庭的指导,北京市建立30 所全国级的流动人口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将流动儿童的家长教育纳入到全市的家庭教育工作体系中。
目标2:全市逐步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多元一体的家庭教育工作体系。拓展家庭教育工作领域,巩固和发展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加强家庭教育宣传普及阵地建设,建立分类指导的实施机制,完善家庭教育工作体系。
――建立健全以妇联牵头、各相关部门组成的各级各类家庭教育工作领导机构。
――巩固和发展各级各类家长学校。
――加强宣传普及阵地建设。
――建立分类指导的实施机制。
――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新模式。
策略措施
1.到2008年,街乡(镇)级建立健全以妇联牵头、各相关部门组成的家庭教育工作领导机构,推动政府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和统筹协调力度。全市建设2个家庭教育工作综合示范区县,命名18个家庭教育工作示范街乡(镇)。到2010年,全市和各区县建成本地区具有研究、培训、服务、监测、评估等功能的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发挥对各类家长学校、相关机构的辐射功能,为家庭教育指导网络建设提供支持,为广大家长提供服务。
2.巩固和发展各级各类家长学校。与实施学生素质教育和学校德育工作相结合,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质量,强化社区、村镇指导家庭教育功能,探索党政机关、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对职工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的有效方式,区县级办好网上家长学校,形成各类家长学校相互连接、优势互补的局面。到2010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校率达到100%。全市示范家长学校达到100所。
3.加强宣传普及阵地建设。建立全市家庭教育媒体联谊会,促进资源整合和规范管理。市级报纸、区县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开办家庭教育指导栏目,增加家庭教育咨询热线,以多种形式扩大家庭教育指导的覆盖面。
4.继续实行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水平不同地区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加强对农村家庭教育指导网络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资助贫困地区建立各类家长学校。
5.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新模式,鼓励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投资参与创办各种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机构,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家庭提供高质量、专业化、有成效的服务。
目标3:规范和扩大家庭教育工作者队伍。加强家庭教育工作骨干培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者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规范家庭教育指导者管理。
――加强“北京市家庭教育志愿服务团”的建设。
――积极争取推进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资格认证。
――规范管理各类家庭教育工作者队伍。
策略措施
1.规范“北京市家庭教育志愿服务团”的各类队伍建设,如:普及宣讲队伍、理论研究队伍、媒体宣传队伍、志愿者队伍、管理者队伍建设。整合各种资源,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学术团体和专家讲师团的作用。区县级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和各类家庭教育志愿服务团队伍。
2.大力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者队伍培训。实施家庭教育工作者各级各类的培训工程,提高家庭教育工作者家庭教育知识水平和指导能力、服务能力。对全市家庭教育工作各类队伍骨干人员进行轮训。积极创造条件,发展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逐步推行各类家庭教育指导者资格认证、持证上岗制度。
3.加强家庭教育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加强市属高等师范院校家庭教育课程建设;教委及市属有条件的师范院校、中小幼师资继续教育机构、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等,开设家庭教育指导必修课或选修课。组织编写和推荐家庭教育工作培训教材和参考书。
目标4: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开展家庭教育国际国内交流,提高家庭教育理论研究、知识普及和社会服务水平。
――夯实理论研究基础。
――重视研究成果的推广、转化。
――完善家庭教育系列指导教材。
――不断扩大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
策略措施
    1.加强家庭教育学科建设,增加全市家庭教育研究经费投入,建立家庭教育研究实验基地,培育专业研究队伍,制订《北京市
“十一五”时期家庭教育研究课题指南》及申报办法,组织课题的申报、评审和立项工作,加强对立项课题的中期检查,进行课题研究成果的交流、研讨和评奖。加大对全市重点课题的支持力度,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家庭教育理论体系,提升家庭教育研究的整体水平。
2.加强对家庭教育现实问题研究。提倡针对家庭教育热点、难点、疑点、盲点问题的调查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重视研究成果推广,为科学决策提供现实依据和理论支持。
3.办好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刊物、家庭教育指导报刊和栏目,重视家庭教育普及读物的出版、推介,扩大优秀读物的受众面。在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发布分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编写供家长阅读的、分年龄段的《家长读本》,编制供指导者使用的、分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案例》及配套的多媒体课件。
4.开展家庭教育国际国内交流。与国内、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家庭教育研究和指导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进行理论研究的合作、研讨与交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北京市的家庭教育研究成果和成功经验,学习借鉴国内外家庭教育的先进理念和方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援助。
目标5:规范家庭教育指导,推动家庭教育立法建设,使家庭教育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推动家庭教育立法。
――完善考核、评估制度。
――建立家庭教育宣传推广监测机制。
策略措施
1.开展家庭教育立法工作调研,规范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指导机构、监督管理和惩戒措施等,使家庭教育工作有法可依。
2.建立和完善家庭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规范对各级家长学校、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管理,研究制定专、兼职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3.联合有关部门清理整顿以家庭教育指导名义、以赢利为主要目的企业和非企业组织,规范整顿家庭教育报刊、图书市场网络和网上家长学校,促进家庭教育市场的有序发展。以市区县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为依托,形成覆盖全市的监测网络,并采取措施实施有效干预,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途径对家庭教育的误导。
  五、保障机制
  (一)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构
各级妇联和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领导,共同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牵头责任。要把家庭教育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工作的全局和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领导体制,明确部门分工,加强工作统筹;充实工作力量,落实各自责任。要探索建设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市妇联要充分发挥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作用,区县妇联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二)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整体合力
要整合活动资源,突出重点活动,用好传统品牌,创新工作载体。要加强家庭、学校与社区之间的联系沟通,促进各项活动的相互融合。要整合设施资源,充分运用现有的各类教育活动设施开展工作,尤其要善于运用好社区的工作平台和学校、图书馆、少年宫等各类教育资源,实现资源共享。要整合宣传工作资源,突出不同时期的宣传主题,运用好各类宣传舆论阵地,形成宣传工作合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壮大骨干力量
要把加强骨干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通过妇联各级工作网络,广泛团结凝聚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家庭教育工作专家队伍、讲师团队伍、宣传工作队伍、专职工作队伍和社区志愿者五支队伍。要运用多种形式,层层组织骨干培训,提高家庭教育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指导水平,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要重视发挥专家学者在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尤其要发挥好讲师团成员、各类志愿者联系基层、贴近家庭的特长和优势,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促进家庭道德建设做贡献。
  (四)争取政策扶持,增加必要投入
要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出台各项扶持政策,为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提供政策支持。要推动各级政府加大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投入,把家庭教育业务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设立家庭教育工作专项基金,用于开展培训、组织研究、建设阵地、表彰先进等项工作。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开发资金来源,为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六、检查评估
  (一)北京市妇联与市教委及有关部门将依据本规划制定《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家庭教育工作规划评估方案》。
  (二)《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家庭教育工作规划》,由北京市妇联和市教委及有关部门共同负责检查评估,各区县由妇联和教育行政等部门共同负责检查评估。
  (三)根据《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家庭教育工作规划》和《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家庭教育工作规划评估方案》要求,组织好中、终期自查评估,形成书面报告,报北京市妇联和市教委等部门。
  (四)成立北京市家庭教育工作评估领导小组,在各区县自查评估的基础上,对部分区县的家庭教育工作进行抽查评估。
  (五)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发现典型,表彰先进。中期召开全市家庭教育工作交流和研讨会,2011年召开全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表彰及经验交流会。

 

 

 

 

 

 

 

 

 

 

 

 

 

主题词:十一五   家庭教育  规划   通知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07年5月27日印发
共印100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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