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妇联召开党组会和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学习传达贯彻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
时间:2013-11-4 14:58:30 来源:市妇联办公室 点击:
市妇联学习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
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后,北京市妇联及时召开党组会和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11月1日下午,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赵津芳在全国妇联十一届一次执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回到机关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传达了大会精神,重点传达了习近平、王岐山、刘延东、李源潮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结合妇联工作研究落实会议精神的工作措施和举措。
11月4日上午,市妇联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学习传达中国妇女十一大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
会上,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赵津芳传达了习近平、王岐山、刘延东、李源潮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盛况,在重点章节和重点段落,她还结合工作做了具体说明,谈了自己的认识和体会。市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玲介绍了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机构的情况和大会工作报告、章程修改的具体内容。结合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北京市妇联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新要求上来。要迅速传达会议精神,下发《北京市妇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的通知》,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研讨、交流迅速兴起认真学习、深入宣传、全面贯彻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的热潮。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解读,让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迅速为广大妇女尤其是妇女工作干部所掌握。要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大力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力宣传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通过开设主题专栏、主题研讨会、大讲堂、知识竞赛、征文演讲等形式深入开展“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学习贾立群,为民爱民巾帼行”实践活动,在首都广大妇女中唱响“扬巾帼之志,展巾帼风采”的激扬旋律。
三是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将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实施“巾帼建功行动”,动员组织妇女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再建新功;实施“巾帼维权行动”,促进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实施“巾帼关爱行动”,为妇女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实施“巾帼成才行动”,引导妇女加强学习、终身学习,做学习型女性;深化统战联谊,扩大对外交往;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更大力度地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
市妇联副主席常红岩、周志军、王淑存、赵丽君,副巡视员周静以及市妇联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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