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
人社部发布通知:
事业单位招聘不得设指向或歧视性条件
时间:2017-11-2 14:08:50 来源:中国妇女报 点击:
分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0月30日发布《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工作。通知要求,用人单位要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
通知明确,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同时,专业名称要准确、规范,具体可参照当地省级组织、人社部门制定或确定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考录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参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并在招聘公告中明确相应的专业参考目录。
通知强调,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审查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编辑:alysa
相关新闻
- 北京市管企业2023春季校园招聘活动成功举办 2023-04-13
-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发布:招聘不得限定男性或男性优先 2021-09-10
- 单位招聘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条件 2019-06-28
- 北京人才招聘会拒绝性别歧视 2013-02-26
- 北京事业单位招聘面试须全程录像 2012-11-21
- 如何从纸上落地?专家支招破解职场“隐性歧视” 2023-02-17
- 依法纠正身份性别等就业歧视现象 2019-12-26
- 中国妇女报盘点2017年10大性别歧视事件 2018-01-25
- 反就业歧视法应该尽快出台 2017-03-15
- 别让“歧视”成为女性就业的鸿沟 2016-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