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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妇联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时间:2014-3-27 11:54:07   来源:市妇联宣传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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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6日上午,北京市妇联党组书记马兰霞主持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在集中收看了辅导报告录像后,马兰霞同志就市妇联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加强宣传学习,使《条例》深入人心。要切实将《条例》学习纳入市妇联教育培训规划的主体内容,纳入机关例会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的常规内容。采取集中学和分组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专题讲座,使每位同志对条例内容人人知晓、入心入脑。二要深化制度建设,推进《条例》贯彻落实。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相关要求,把《条例》贯彻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根据《条例》内容的主要变化,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市妇联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党组监督制度、领导谈话谈心制度、干部考察制度和机关考核评价制度等,充分发挥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的关键作用,规范选拔任用干部的要求和程序,细化工作任务和流程,进一步推动市妇联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三要实现“权责统一”,充分发挥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把关和监督作用。要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好《条例》和中组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在“动议”首要环节、“确定考察对象”核心环节、“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切实履行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把关”和“监督”的作用,真正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权责统一”。四要发挥组织优势,按照《条例》规定做好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妇联组织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充分发挥聚集和团结优秀女性人才的优势,在推进北京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中,当好参谋助手。适时适度做好优秀女性人才的推荐工作,拓宽联系、服务、举荐优秀女性人才的渠道,在干部培养选拔、代表选举、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女性比例。马兰霞同志提出,在今后工作中,市妇联要切实落实好中央和市委的有关要求,落实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一支作风优良、素质全面、结构合理、本领过硬的妇女干部队伍,为推动首都科学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做出更大贡献。
  市妇联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及各部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编辑:aly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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