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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时间:2018-9-14 17:07:14   来源:市妇联宣传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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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市委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9月4日,市委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中纪委、国家监委委员卢希做专题辅导。市妇联党组成员、局级领导,以及部分部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了学习。
  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的通知》要求,9月12日,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专题研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妇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市妇联机关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的负责同志,以及机关纪委委员参加了研讨,市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常红岩主持研讨。中心组成员、相关部室负责人结合所分管负责工作,从不同主题和不同角度就学习《条例》进行讨论,有思考、有总结、有收获,交流内容丰富。
  党中央时隔三年再次对党纪处分条例作出修改,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有利于增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凝聚力、战斗力。与会人员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培养纪律观念。正确认识党的纪律重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妇联系统每名党员要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牢固树立纪律意识,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六大纪律要求,修身修己,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要将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否践行党的纪律要求作为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要身体力行,模范遵守纪律。要知敬畏,熟悉掌握党的纪律要求,习惯在党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大事上泾渭分明,小事上从严把握。《条例》是新时代党员必须坚守的底线,不能将自己视同普通党员,要始终保持纯洁性和先进性,保持党员干部形象和威信,对别人要求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自觉履职,发挥主体作用。加强学习,增强纪律教育针对性,首先要遵守纪律、学习党章,继续巩固“两学一做”教育成果,一心一意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让每名党员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言行,增强党员主体意识。
  与会同志就学习贯彻《条例》做出表态:一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始终对党忠诚;二是要严守组织纪律,按组织要求履职;三是要严守廉洁纪律,坚守底线意识;四是要严守群众纪律,始终以为群众服务为己任;五是要严守工作纪律,保持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六是要严守生活纪律,以高尚的人生观价值观为导向。
  常红岩在总结中指出,学习研讨为今后进一步学习奠定了基础,下一步,市妇联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在推进妇联改革的过程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市委同时要求将此次学习作为一次警示教育,学习会上,市妇联机关党委再次通报了相关违纪案例,警醒妇联系统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对党忠诚老实;要强化刚性约束,时刻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确保妇联系统党员干部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模范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切实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编辑:ru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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